南昌追讨债务公司债务纠纷诉讼费用标准

日期:2024-03-05 10:21:52/ 人气:226 / 来源:未知

南昌追讨债务公司根据19896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   

案件受理费。   

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
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

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

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

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

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

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

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

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

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   

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   

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

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

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

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

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

作者:admi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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